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档案退回原籍的流程以及在档案退回后如何在线、电话或亲自查询档案的方法。
在个人档案管理过程中,有些人员会因为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离开常住地,需要将档案退回原籍。而档案的退回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人员需提前向当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档案转递服务,并缴纳规定的转递费用。
档案保管机构按规定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将档案转递至人员的原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人员需到原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档案接收手续。接收后,人员可以在原籍地或者通过网络等方式查询档案信息。
个人档案退回原籍后,如果需要查询档案信息,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在线查询
人员可以登陆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在线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如姓名、身份证号、档案编号等,即可查询个人档案信息。
二、电话查询
人员可以拨打南京市市民服务热线(96119),选择“个人档案查询”服务,根据提示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即可查询个人档案信息。
三、亲自查询
人员可以亲自前往原籍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在办公室窗口提交相应的查询申请材料,如有效身份证明、档案查询申请表等,即可查询个人档案信息。
个人档案管理是国家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退回原籍后,为方便人员查询个人档案信息,各级档案管理部门提供了多种查询方式,人员可以灵活选择,方便快捷地查询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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