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每名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报送至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档案将被移交至档案馆进行存储。
如遇个人档案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进行补充材料,则毕业生需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否则档案可能会被退回至原籍地。退回原籍地后,毕业生需要了解档案存储情况,以便后续查询使用。
在档案退回原籍后,毕业生可以通过线上、电话或亲自查询档案。
若个人档案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则审核部门会将档案退回至原籍地教育部门。退回流程一般为:审核部门将档案退回至学校,学校再将档案发回原籍地教育部门。
毕业生可以通过辽宁省档案馆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具体操作方法为:打开网站→切换至“档案查询”→选择“个人档案查询”→填写相应信息→查询。
毕业生可以通过辽宁省档案馆电话热线进行查询,电话号码为024-22572217。
毕业生可以亲自前往辽宁省档案馆进行查询,具体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108号。
了解个人档案审核进度及存储情况对毕业生十分重要,如遇退回原籍地等情况,及时查询档案才能保证后续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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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考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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